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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哭不哀强说不诚的《记念刘和珍君》
蔡宏伟
鲁迅的长项是对中国历史、中国文化的检讨,涉及论说时政、探究革命这样的题材,鲁迅往往会陷于偏激,甚至表现出幼稚。晚年对苏俄、日本的追捧且不论,年富力强时在北京城的激扬文字,就迂阔而不近情理。
1926年发生的“三·一八惨案”以47位青年的血震惊了刚刚领受西方民主理念的中国知识界,比鲁迅年长或年幼的人纷纷著文亮明自家态度,有从人性角度(如周作人、林语堂),有从法理角度(如王世杰),均深刻分析、揭露这次屠杀的实质和影响。而鲁迅在参加完刘和珍杨德群追悼会(3月25日)六天后写就的《记念刘和珍君》一文,除了沿袭着表达对屠杀者的恨对死难者的悲外,更多的是在对“流言家”的痛斥以及阐述自己对请愿这种新近引入中国的西式民主斗争方式的批评意见。因而较之同时期的悼念文章,如石评梅女士的《血尸》、《痛哭和珍》等,鲁迅《记念刘和珍君》一文所抒写的痛悼死难烈士的感情,很难摆脱庄周许多年前所说的那四个字:“强哭不哀”。那副高高在上的师长的臭嘴脸,委实很像陈西滢所说的怂恿者。“在四十余被害的青年之中,刘和珍君是我的学生。学生云者,我向来这样想,这样说,现在却觉得有些踌躇了,我应该对她奉献我的悲哀与尊敬。”他这样献上的“悲哀与尊敬”,刘和珍敢接受吗?
除了强哭不哀,《记念刘和珍君》一文时而“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时而“我还有要说的话”,有着“强说不诚”的毛病。第四部分开头:“我在十八日早晨,才知道上午有群众向执政府请愿的事;下午便得到噩耗,说卫队居然开枪,死伤至数百人,而刘和珍君即在遇害者之列。”以鲁迅的性格,他不可能是个高蹈的隐士。迟至事发当天上午“才”知道,意在表白自己的消息闭塞?以后文“下午便得到噩耗”来看,他的消息灵通得很,故闭塞一说显然不是。鲁迅于此何以要强调“才知道”呢?在赞美组织此次请愿的人的保密工作做得好,还是“顺手一枪”表明此次请愿纯属自发举行(“流言家”的“受人利用”一说不攻自破)?“绍兴师爷”的用意恐怕就在后者。而事实呢?此次请愿是由李大钊、陈乔年(陈独秀之子)组织的。以鲁迅当时的地位和影响,他会“不知道”吗?看来,他和自己笔下的夏三爷一样,也是个乖角儿。
自家有病自家知,作家写作扬长避短古已有之。李白少写七律,杜甫少写七绝。以鲁迅有限的才情,去写悼念文章,能赶上石评梅的十分之一,就阿弥佗佛了。一篇《记念刘和珍君》照见的恰是鲁迅的软肋。 |